入 住 須 知
進房時間:15:00後
退房時間:中午11:00前
全 館 禁 止 吸 菸
吸 菸 者 請 至 一 樓或側門 戶 外 區 域 ,以免觸動偵煙警報系統
違 者 依 衛 生 署 規 定 處 2000~10000 元 以 下 罰 款
請 務 必 配 合 ,謝 謝 。
更改入住日期:
本旅店訂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定型化契約規定,收取訂單金額的30%做為訂金,並依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保留期限:為原住宿日期往後延1個月內住宿使用(務必電話聯繫旅店服務人員協助處理)取消訂房:
1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(需收手續費一百元為郵局所收)。
2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定金。
若欲改期僅能更改一次,並且只能保留1個月您預定入住的日期,如因旅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可能 受颱風影響,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之前,您若提出取消,將依本旅店住房取消規定處理;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後,請於原訂入住起三日 (含當日) 內,以電話與客服員連絡,本飯店將盡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。
櫃台人員值班時間
早上10:00~晚上10:30